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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武安市检察院通过案件评查提升办案质量
作者:王义杰 王非 发布时间:2013-07-10 10:21:57
近日,河北省武安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统计,与2011年上半年相比,2013年上半年审查逮捕案件平均办案时间缩短了1.5天,审查起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间缩短了5天以上。 该院自2011年底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后,积极推广应用邯郸市执法办案监督管理软件,新建了130余平米的案管大厅,配备了高速扫描仪、长幅文书彩色打印机、卷宗自动装订机等硬件设施,制定了《武安市检察院案件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律师阅卷管理规定》、《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等一系列案管制度,负责案件受理、流转,流程监控,文书监管,案件评查等工作。同时还承担了卷宗扫描、装订,制作电子卷宗,律师阅卷查询等大量服务性工作。通过软件应用,实现了网格化管理;通过案管办每日提示,实现了动态化监督;通过承担的大量事务性工作,在服务办案的同时,提高了办案效率。 此外,该院还通过案件评查提升办案质量。在法律文书出具前,案管办都审验案件办理期限、办理流程、书写瑕疵,核对是否遗漏告知犯罪嫌疑人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等情况;在接到法院判决书后,对判决未采纳该院提出的量刑建议情形进行逐案分析,评查。虽然未采纳量刑建议的案件均属于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轻刑类案件,当事人在审判阶段达成赔偿谅解协议,但也引起了检察长、案管办及办案人的高度重视,对每个案件进行了深入的评查分析。通过案件实体性监督,提高了检察人员对办案严谨性的重视;通过案件评查,提升了案件办理的质量。2013年上半年,该院未收到一起法院改变公诉案件定性的判决。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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