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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房县检察院监督解决一起民事执行积案
作者:李兵 向绍俊 何潇 发布时间:2013-07-10 13:48:52
近日,湖北省房县检察院为一起久拖不决的民事执行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从而有力保障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据了解,2011年11月23日,黄某在陈某承包的房县化龙镇长望川村建筑工地上给陈某开吊机时,因吊机突然脱焊,导致黄某从吊机上摔下受伤。2012年5月8日,经过法院调解后,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陈某在支付了6600元赔偿金后,余下7400元一直未能支付。因此,黄某于2013年2月28日向房县检察院提起申诉。 经调查,该案执行卷宗不仅无受理文书,而且自黄某于2012年6月6日向房县法院申请执行后,该案超过六个月没有执行完毕。在承办法官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有执行财产时,也未进一步核实。针对这种情况,房县检察院及时向房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一是建议法院规范今后的执行工作,二是敦促法院及时执结余款。 2013年3月份,黄某的丈夫在盖楼时不慎从楼上摔下死亡,这对本来家庭困难的黄某无疑雪上加霜。鉴于这一特殊情况,办案人员一方面将黄某的困难及时告知法院,另一方面则加大了对法院执行的敦促力度。通过与法院的不断沟通和做陈某的思想工作,黄某于今年6月17日终于拿到了自己余下的7400元赔偿金。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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