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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德安检察院强化侦查监督 引导公安机关办案
作者:王海宝 发布时间:2013-07-10 14:27:44
为应对新《刑事诉讼法》对逮捕工作的新要求,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江西省德安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引导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提高办案质量。 一直以来,该院加强对公安机关收集证据的引导工作,严格要求公安机关不仅要全面收集犯罪嫌疑人有罪、无罪、罪轻、罪重的实体证据外,还要收集“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可否防止社会危害性发生”的证据,并对公安机关逮捕必要性论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完整性进行重点审查。如近日,该院在审查一起强奸(未遂)案时,犯罪嫌疑人持刀闯入房间想对被害人进行性侵未遂,却抢走了被害人的金项链,该行为已经涉嫌抢劫罪。然而,公安机关却对抢劫事实证据未收集完整,该院遂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核实抢劫事实,巩固抢劫事实的证据材料。 此外,该院加强对不捕案件的释法说理和引导侦查工作。对无羁押必要性而不捕的案件,在《不捕理由说明书》中说明无逮捕必要的具体理由,争取公安机关的支持;对存疑不捕的案件,则附上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下一步的侦查工作。 据悉,截至7月份,该院对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引导20余次,对5件不捕案件均向公安机关说明无逮捕必要理由或提供补充侦查提纲,引导了公安机关正确侦查,有效保证了案件质量,节约了司法资源。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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