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检察院> 检察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南康检察院社会调查撑开未成年人犯罪"挽救伞"
作者:朱才华   发布时间:2013-07-10 14:52:55


    为准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切实履行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7月9日,江西省南康市检察院检察干警进驻该市东山社区,开展涉嫌盗窃案的未成年人小明(化名)的诉前品性社会调查。

    原来,17岁的小明于今年4月在东山一鞋厂群租房找朋友玩,见一出租房没锁门,进去“顺手”将里面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等“拎”回了家。此案在公安侦查阶段起获赃物,并退回了受害人,执行逮捕后,以小明涉嫌盗窃罪移送南康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南康市检察院始终坚持对涉案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深入分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原因,与综治委、法院、公安、司法局联合制定了《未成年人案件诉前品性社会调查实施办法》,并在诉前社会调查探索“三注重”工作理念:社会调查尽量避免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就学、生活造成负面影响,注重保护隐私;调查人与被调查对象或者调查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注重客观公正;结合未成年人的思想表现、现实表现、家庭教育等情形,开展其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家庭状况、社会交往、犯罪原因等情况的问卷调查,客观出具案件调查报告,注重宽严相济。

    据悉,南康市检察院对小明诉前品性社会调查后,认为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将委托司法部门进行综合评估,经审查后随案移送法院,并提出量刑检察建议,为法院判处缓刑提供有效参考,用司法关爱为其再续人生“重新起飞的翅膀”。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