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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撬窗入户盗窃被失主父子当场抓获
发布时间:2013-07-11 09:54:58
本网讯(付啸) 2013年7月9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晓仁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3年2月24日晚上9时许,被告人李晓仁携带作案工具戳子、起子,窜至本市曲江镇,撬窗爬入被害人熊新华家,从住房挂衣柜抽屉内盗得银手圈2对、银脚圈1对及小钱包1个(内有人民币32.3元)。在被告人李晓仁欲从后门逃离现场时,被从外面回家的熊新华父子发现,将其抓获并报警。经丰城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被盗物品价值1350元,赃款、赃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382.3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晓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李晓仁因意志以外的原因,使盗窃未得逞,属犯罪未遂,依法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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