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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手”伸向邻里间 诈骗盲人遭严惩
发布时间:2013-07-11 13:41:06


    本网讯(潘梦淸 马骏)  利欲熏心的被告人无视法律与社会道德,竟将“黑手”伸向了多年的邻里,诈骗盲人邻居毫不手软。6月24日,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诈骗案,一审判处被告人王刚有期徒刑二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刚和被害人崔海平(崔海平系盲人)系邻居关系。2011年11月21日,王刚以帮助崔海平办理存折挂失、补办存折业务为由,与崔海平一同到农村信用社补办了新存折。崔海平将存折与密码交给了王刚。2011年11月28日,王刚以帮助崔海平查询老存折上的钱是否转到新存折为由,二人一同来到银行进行查询。王刚在崔海平不知情的情况下从其存折中取走现金29850元并谎称钱未到账。王刚将29850元据为己有。

    2012年9月24日,崔福利平发现自己账户内的存款被他人取走,遂报警。甘棠派出所民警在王刚家中将其抓获。庭审中,王刚对其诈骗崔海平钱财不予认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刚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事实真相和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公民的合法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骗取残疾人钱财,依法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王刚有犯罪前科,经处罚不改,可酌情从重处罚。一审法院遂做出以上判决。

    目前,被告人王刚上诉,此案已移交九江中级法院进行审理。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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