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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持刀盗窃被失主夺刀捅死 家属索赔15万
发布时间:2013-07-11 14:22:42


    本网讯(唐雪云 袁莹莹)  小偷偷了失主的钱,随后被失主发现追赶,双方发生扭打。在扭打中,小偷拿刀捅向失主不料反被失主夺刀,并被失主捅了几刀致死。案发后,小偷的家属索赔各项经济损失15万余元。7月9日,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失主捅死小偷”案,被告人梁胡标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10月13日下午14时,被告人梁胡标在罗城县东门镇农贸市场县附近购买东西时被林某宇偷走其放在裤袋内的2000多元钱,梁胡标立即追赶,当追至罗城县饮食服务公司北大门过道时,被告人梁胡标追上林某宇并发生扭打。在扭打中林某宇拿出牛角刀捅向被告人梁胡标,但被告人梁胡标抓住刀柄,两人在抢夺牛角刀的过程中,被告人梁胡标抢过林某宇手中的牛角刀并朝林某宇颈脖处连捅数刀,致林某宇走出现场20米后倒地死亡。经罗城县公安局法医检验,死者林某宇因颈部左侧下段被锐器损伤,致左头臂静脉破裂,大出血死亡。后被告人梁胡标拿牛角刀和在案发现场捡起的1007元钱到罗城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梁胡标故意伤害他人,致他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梁胡标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异议,辩称其行为是正当防卫,不是故意伤害。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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