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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期荣:浅谈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现状及对策思考
作者:李期荣 发布时间:2013-07-12 09:40:30
检务保障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前提和基础,检务经费保障的水平和层次直接关乎检察机关能否独立行使检察权,能否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否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目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党和政府的重视和政策倾斜,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的经费保障有了很大的改善,也取得了可喜的发展,但与新形势新任务和科学发展的要求仍存在不少差距。以泰和县检察院为列,本人就如何加强和完善基层院经费保障,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谈点粗浅的理解和认识。 一、当前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之现状 检察经费保障历来是检务保障的重中之重,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夯实检察工作大局物质基础的基本条件和重要保证。近年来,基层检察院按《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江西省财政厅、省检察院关于建立县级人民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始终把经费保障作为重要的议事日程,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来谋划、来部署,积极主动抓好落实工作。 经费使用公开化。为保证财政拨付的公用经费到位,泰和县院充分发挥自侦部门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依法追缴赃款,没收非法所得,增加财政罚没收入。检察人员工资到位100%,办案补贴、检察官等级津贴等足月足额予以发放,公用经费比例逐年增加。 检务保障高效化。近年来,泰和县院争取到县财政拨款近200余万元,购置了计算机、笔记本电脑近百台,购置了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及电视电话会议视频系统等信息网络设备,更新了数码照相机、摄像机、同步录音录像等侦查技术设施和器材,提高了检察工作科技含量。开通检察三级专线网,建立了机关计算机局域网,安装使用了办公办案软件,实现了网上办公、办案、综合信息网上发布和检察系统信息共享,信息网络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大力添置了警用车辆,办案业务用车交通工具,检察科技和装备建设有了质的飞跃。院党组积极为干警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实施带薪休假制度,为每个干警建造了人均150平方米住房,修建了灯光兰球场和体育锻炼设施,干警食堂免费提供午餐。积极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干警中8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全院干警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 事务管理规范化。泰和县院为确保各项经费的合理支出,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机关财务管理细则》、《赃款赃物管理细则》等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各种财务行为,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做到了罚缴分离,对收取的费用统一缴存,足额上缴财政,有效防止了坐收坐支、挪用扣押款物现象的发生。实行办公用品集中购买、集中发放,车辆管理方面,本着保行车、保安全的原则,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坚持出警派车制,对所有警务车辆保险,确保安全无事故。对现有的装备和设施建立健全了各种管理台帐及相关制度,配备了兼职的库房装备管理员,装备出入库登记齐全,记录完整,库内物品摆放整洁有序,努力提高现有设备的利用率,避免重复购置和装备闲置等不必要的消耗和浪费现象,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装备使用效益。严格实行一支笔审签制度,强化财务监督机制,确保各项经费的合理支出,做到了用制度约束人,用机制理顺事。 但由于缺乏稳定、有效的检察经费保障体制,检察经费保障仍面临许多问题。 办案费用明显上涨。从当前各项检察业务开展的整体情况来看,一方面,受市场经济追逐利益最大化的影响,职务犯罪不断向经济建设重要领域、重大项目特别是资金密集型领域和行业渗透,犯罪类型和手段不断翻新,逐步呈现出犯罪手段高端化、隐蔽化、智能化的特点,导致职务犯罪的查办难度显著增加,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不断上升,对装备的科技化、信息化要求也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随着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在办理各类案件时的程序性要求更加严格、细致,这是体现程序正义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极大的增加了办案过程中各类资源和财力的消耗。另外,由于物价上涨,加之职务犯罪批捕权上提一级,导致各种因办案产生的案件线索费、交通费、燃油费、修理费、打印费、伙食住宿费等费用均明显上涨,办案成本进一步增加。 保障标准有待提升。基层院现行的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规定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检察机关工作任务量也比以前大大增长,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业务经费包括办案费、装备费、服装费、消耗费、会议费、宣传费、教育培训费、特约检察员经费(人民监督员费用)和其他费用。而其中设备购置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修缮费、装备费、教育培训费等费用近两年来增长十分迅速,若不对基层检察机关的经费保障标准进行逐年进行调整,使之保持合理的增长,将制约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公用经费如果能够进一步足额保障,也将更好的确保各专项经费在使用过程中互不挤占、专款专用。 二、完善基层检察院检务保障的几点思考 针对现状,今后的检察经费保障制度体制改革中主要应当重点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收支脱钩,全额保障。必须进一步理解从“分级保障”到“分类保障”的制度变化,把握新政策精髓。一是要抓住关键点,充分认识各级政府的责任分担,找准着力点,科学运用调研成果和文件依据,主动反映检察机关工作特殊性和真实需求,早做准备、先期着手,切实反映检察机关各部门需求,充分发挥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政策效益,与财政、发改委等部门建立协调、对接机制。二是积极推行“两手抓”机制,即“一手抓转移支付资金的足额到位工作,一手抓本级预算的主渠道保障工作”,积极争取转移支付资金的足额、及时到位,并将更多需求挤入预算,最大限度的避免“挤出效应”和挤占问题。三是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规范使用资金,建立转移支付资金不定期核查监督机制,按照上级院和财政部门的规定专款专用,业务装备经费严格按照规定实行集中采购,做到把资金花在“刀刃”上。 适时调整,合理增长。检察机关办案经费不足,必然对检察机关的业务开展造成诸多负面影响,如办案数量和质量降低、干警办案积极性降低、导致“拆东墙补西墙”不规范使用经费的现象等。而办案经费主要由地方财政支持,这便致使很多地方财政状况不佳的基层院办案经费紧缺。为保障基层检察机关各项业务正常开展,上级机关应加大对基层院在办案经费上的支持和倾斜,一方面使检察机关能够充分发挥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作用;另一方面避免出现少数基层院的业务部门“不敢办案、没有能力办案”的状况。 深化改革,分步推进。从这几年来检察经费保障的运行情况看,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中的地方配套部分,往往是只有政策,其资金无法得到落实和兑现,严重影响了检察机关全面、正确、有效地履行法律监督职。为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地区基层院经费保障窘困现状,建议将县级人民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纳入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建立统一的经费保障体制,实行财政垂直管理。但实现该检察经费保障体制确有一定难度,因此可以分步进行:第一步中央保办案。即全国检察机关办案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其余各项经费由各级财政负担。第二步地方保供给。即检察机关人员经费行政经费由各级财政负担,办案经费装备经费和基础设施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第三步中央全负担。即检察机关所有经费都由中央财政统一负担。这样才能确保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能所必需的经费,切实改变基层检察院检务保障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 突出重点,确保需要。第一,基层检察院的经费保障问题如何解决,从短期而言,一定要实实在在地解决确定标准的问题,数额要科学、类别要准确。从长远讲,全国检察机关的经费管理应当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做预决算,财政部执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第二,在多元保障体系中,可以借鉴国内外成功的经验,对保障数额、项目匹配比例、支出功能设计、动态增长系数设定、账户的设置使用管理、预算经费追加机制相关程序的设置、经费的拨付管理与监督等逐一进行调研、建模、试验、定型、推广。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深化发展,人民检察院的体制改革同样不可阻挡,我们有理由相信包括检察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在内的所有与中国社会发展方向一致的创新活动,一定能够成功。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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