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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灵川县检法联合启动"圆桌审判"关怀未成年人
作者:胡琴 卿燕飞   发布时间:2013-07-12 14:05:41


    7月9日,广西桂林市灵川县检察院联手灵川县法院以“圆桌审判”的方式来开庭审理两名未成年人共同盗窃一案。

    经查明:2012年8月22日凌晨,被告人李某(16岁)与秦某(15岁)在灵川县八里街看见一辆黑色铃木之鹰牌助力摩托车,两人打算采取扭断机头锁后重新接线的方式将该摩托车偷走,上前查看情况时却发现该摩托车线路已经被接好,趁四下无人之机,被告人李某与秦某迅速将该摩托车骑走,卖得赃款300元,该助力车价值约1300元。之后一个月内,两人采取扭断机头锁后重新接线的方式做案5起,偷走助力摩托车4辆,价值共约4190元,在最后一次做案中,被告人李某与秦某被保安当场抓获。

    灵川县检察院诉人员考虑到该案中两名涉案人员都是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为了让未成年人在相对宽松平等的法庭环境下, 减轻其恐惧和抵触心理, 更好地认罪悔过, 达到庭审中发现犯罪真相、给予正确的处置和教育、挽救未成年人的目的,该院与法院商定后决定对该案中的未成年人被告人采取“圆桌审判”的方式来开庭审理。

    庭审中,两名被告人与被告人的家长、辩护人、法官、检察官一起围坐在圆桌边,公诉人、法官、家长依次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指明了他们盗窃行为性质的刑事违法性,纠正了他们的价值观、是非观,教导他们以感恩之心对待社会,并对今后的学习、改造、回报社会等方面提出了希望。被告人李某与秦某在庭审中几度流下悔恨的眼泪,表示接受教育,今后好好改造,将来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及法律给自己改过的机会。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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