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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杂草引发深林火灾 六旬老翁被判刑罚
发布时间:2013-07-12 16:23:38


    本网讯(毛伟)  一六旬老翁在自家菜地里烧杂草,不慎引发深林火灾。近日,江西省铅山县法院以犯失火罪判处被告人周宗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2年3月28日中午,被告人周宗平携带锄头和打火机来到永平镇安洲村山背口山脚下的自家菜地里清理杂草,并用打火机点燃堆放在菜地里杂草,之后在火尚未完全熄灭的情况下离开了现场,从而引起森林火灾。经铅山县森林资源资产监测中心鉴定,此次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12.67公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宗平缺乏防火意识,失火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过火有林地面积12.67公顷,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被告人周宗平所犯罪行系过失犯罪,犯罪情节较轻,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依法对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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