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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公安机关:以民意为导向查摆自身问题
作者:陈磊 王自然 陈希 夏吉春 谭彦叙   发布时间:2013-07-15 09:30:52


    6月18日至19日,中央召开会议,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各地公安机关迅速行动,面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业务工作具体特点,对教育实践活动作出部署安排。

    陕西省省长助理、公安厅厅长杜航伟表示,陕西省公安厅将利用7月至9月两个月的时间,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摸清作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抓紧制定出既符合中央、省委要求,又具有公安特色的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切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在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

    四川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侍俊表示,要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重点查找解决“宗旨意识淡薄,假大空虚,耍特权、不作为、乱作为,铺张浪费、挥霍享乐、骄奢淫逸,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精神懈怠、不思进取、工作效率不高”等6方面问题。厅党委和厅机关各部门、警种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力戒走马观花,不搞形式主义,扎扎实实完成好各项工作。

    江西省公安厅党委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把“焦距”对准“四风”问题,着力在对照、自省、扫除、提升上下工夫。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自身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以民意为导向,发挥专群特长,认真履职,执法为民,切实保障社会平安稳定。

    河南省公安厅党委要求,厅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各单位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当前公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统筹兼顾、合理摆布,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努力以教育实践活动推动打、防、管、控工作,以全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的实际成果检验活动成效。

    辽宁省公安厅党委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叫响“人民在我心中”这一口号,积极构建民意导向型的警务工作新模式。要采取多种形式,悉心听取人民群众呼声,不断强化服务举措,重拳打击各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下大力气提升业务素质能力和政治素养,真心赢得人民群众满意。



来源: 中国警察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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