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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即墨市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会阳光审查民事案
作者:李卫东 高海燕   发布时间:2013-07-16 10:34:15


    日前,山东省即墨市检察院就青岛海洋焊接材料有限公司商标转让合同纠纷申诉案举行了公开听证会。通过双方阐述意见及理由,相互进行答辩,对检察机关调查的证据进行质证,做到听证过程公开、公正、规范、有序,取得了良好听证效果,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信任和称赞。

    该青岛海洋焊接材料有限公司商标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在经过一审、二审终审、指定再审后,青岛海洋焊接材料有限公司不服青岛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向青岛市检察院提出申诉。

    即墨市检察院受领青岛市检察院的委托任务后,该院全面、详细、客观审查本案认定的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情况,积极行使新《民诉法》赋予的调查取证职权,调取了青岛海洋焊接材料有限公司的相关证据材料。

    鉴于本案案情比较复杂、双方争议焦点较多,为全面审查案件,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征得双方同意基础上,决定启动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听证会历时3个小时,双方当事人各自阐述意见及理由,相互进行了答辩,并对检察机关调查的证据进行了质证。

    为确保听证会取得成效,该院邀请了青岛市检察院民行一处负责人等3人到场参加听证会。会后,青岛、即墨两级院综合分析双方的质证意见及本案证据情况,提出了明确意见。

    据悉,即墨市院根据修改后民诉法和《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公开听证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该院今年全面推行民事行政案件公开听证办案方式,设立了专门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公开听证室,扩大听证案件范围,拟对涉及证据的、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诉讼程序的民行案件全部公开听证。

    该院民行部门负责人认为,将案件涉及的事实、证据、法律问题摆在明处,给当事各方面对面表达自己观点、见解的机会,从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增强民行部门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特别是对有引发办案风险可能的案件,通过召开听证会,做好释法说理、心理疏导、教育稳控等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工作,能有效预防和减少执法办案风险的发生。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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