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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检察院深入基层开展涉农相关犯罪警示教育
作者:杨兆峰 李建民   发布时间:2013-07-16 11:24:44


    “近几年来,我院经过开展预防涉农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大家都知道贪污国家惠农资金构成犯罪;而现在大部分村庄实行土地流转,集体收入增加,如果村干部贪污、挪用集体财产,也构成犯罪。”日前,应山东省高唐县赵寨子镇政府邀请,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长李军为该镇机关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作了一场主题为“树廉洁之风 建和谐乡村”预防职务犯罪讲座。该镇机关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共90余人聆听了讲座。

   李军在讲座中全面介绍了当前我国反腐败形势,尤其是近年来山东省检察机关查和本院办职务犯罪工作情况;运用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介绍了乡镇、农村干部在协助镇政府管理征地补偿资金、惠农资金、集体财产过程中可能触犯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以及职务侵占罪的类型、犯罪构成和处罚标准,深入浅出地剖析了发案原因、特点和社会危害性。希望与会人员多看法律书籍、多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素养,认真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职责,远离犯罪;并希望镇党委政府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促使乡镇干部和村干部不思犯罪、不能犯罪、不敢犯罪,把全部精神放在服务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来;同时对容易发生犯罪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要环节提出了有针对性的预防对策。

    聆听讲座的信用社干部职工认为:李军检察官的讲座内容丰富精彩,内心触动很大,深受教育启发。纷纷表示:今后要学习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提高素养,增强拒腐防变和廉洁自律的能力,做到警钟长鸣,筑牢根基,远离犯罪,做到让党委放心、群众满意,自觉在群众中树立党的威信,同时想方设法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为服务跨越赶超建设富强秀美和谐新高唐做出自己的贡献。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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