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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家请客吃饭酒后失控戳伤客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7-16 09:53:53
本网讯(罗彩萍 蓝晓芬) 请客吃饭本是件好事,怎料一顿饭的功夫一人受伤一人入狱。2013年7月15日,武宣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故意伤害案,判处被告人陆锡明有期徒刑六个月,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749.83元。 2013年2月27日下午,陆锡明邀请几位朋友到家里来吃饭,秦晓省应邀前往。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觥杯交错几个回合下来,陆锡明已经微有醉意,话也渐渐多起来,期间便因为一些小事情和秦晓省发生了争吵,两人闹得很不愉快,酒意正浓的陆锡明开始不能控制自己的言行,趁秦晓省不注意就拿起身旁的小板凳朝秦晓省脸上戳去,造成秦晓省面部受伤,后经法医师鉴定,损伤程度达轻伤。 案发后,陆锡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打伤人的事实,在庭审中亦无异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陆锡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其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予以从轻处罚,综合案件情节,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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