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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女教师合谋用假房产证骗得32万元受审
发布时间:2013-07-16 09:57:44


    本网讯(黄河清)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两个女教师涉嫌合谋用假房产证作为抵押物,与他人签订所谓的“借款合同”,涉案金额32万元。公诉机关以两被告人犯合同诈骗罪向都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3年7月11日,都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这两个女教师出庭受审。

    被告人潘美银今年51岁,原系都安县某中学教师;被告人韦玉肖今年39岁,原系都安县澄江乡某小学教师。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5月22日,被告人潘美银、韦玉肖用伪造的韦玉肖房屋所有权证(都房权证字第98—00200号)作为抵押物,与卢志柏签订所谓的“借款合同”,骗取卢志柏人民币6万元。

    得手后,两被告人继续用同样的方法向多人“借款”。2012年6月9日至10月10日期间,两被告人共同或单独用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抵押物,与韦彩云等人签订所谓的“借款合同”,又做成了6笔“生意”。

    至案发,两被告人一共与他人签订所谓的“借款合同”7笔,涉案金额32万元。

    2012年10月17日,两被告人双双被都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3年6月25日,公诉机关以两被告人犯合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潘美银、韦玉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条,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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