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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丰县检察院立足控申检察职能化解社会矛盾
作者:赵敏   发布时间:2013-07-16 14:52:56


    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检察院2012年以来充分发挥控申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取得较好效果。接待群众来访139人次,其中,检察长接待45人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89人次;受理控告案件转其他单位办理9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76个。

    南丰县检察院实行院领导接访、各内设机构联合接访、与当地有关部门共同息访等方式,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如:南丰县一村委会30多个村民多次集体到该院上访,他们分为两派,一方支持村主任,一方支持村书记,两派相互举报对方有经济问题。该院了解到,这件信访案件,是由于该村历史上两个派别之间几十年矛盾的积累、加深而引起的,两派曾多次相互攻击,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因此该案化解难度较大,于是该院从反贪、侦查监督、公诉部门抽调干警配合控申部门积极、稳妥地办理该案。在办案过程中,该院检察长先后接访10多次,并亲自带领诉讼监督部门和控申部门干警多次深入乡、村,了解情况,与乡党委、政府、村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部署化解该案的措施;该院公诉、侦监部门与控申、反贪部门通力协助、配合,从不同的角度调查、审查案件,依法提出各自意见,确保了案件调查结果客观、准确。经调查,该案不构成职务犯罪,仅有财务手续不规范等管理问题。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该院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终于成功地化解了该案。该村上访群众向该院表示息诉罢访。

    该院还制定、实施了《控申举报工作便民服务十条措施》。要求定期通过电视进行检务公开;定期在县信访局现场接访;每季度开展一次“下访、巡访”活动;开通具备录音功能的检察民生服务热线电话;实行“双休日接访”制度,以保证群众随时来访,随时接待;实行来访者自由选择接访人制度。;推行“双向承诺”制,向来访人承诺答复期限和办案期限,来访者承诺处访期间不就同一问题重复或越级上访;控申接待实行群众评价制度;实行涉检信访陪访、约访工作制度。;刑事申诉立案时、送达决定书时,控申部门检察人员与申诉人见面,方便刑事申诉人表达实际想法。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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