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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东乡县检察院三举措保护未成年学生在校权益
作者:付志强 谢波 赵敏   发布时间:2013-07-16 15:15:46


    为深入贯彻修改后的新刑诉法,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江西抚州东乡县检察院结合未成年在校学生的案件办理,采取多项举措切实做好未成年在校学生的犯罪预防及权益保障工作,促使他们远离违法犯罪,学会自我保护。

    东乡县检察院与县教育局、县一中、二中等学校召开联席会,共同签订了《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维护学生权益的会议纪要》,采用定期座谈、通报案例等方式,针对在校学生的刑事案件分析原因、研讨对策,建立健全制度,构建长效机制。该院还结合办理未成年在校学生典型犯罪案件,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以案代宣,以案释法,促使未成年在校学生犯罪预防工作常规化、制度化、规范化。

    同时,创新宣传模式,形成宣传合力。该院成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团,按照不同年龄人群,结合当前社会热点事件有针对性开展法制教育;积极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由检察机关提供未成年人犯罪案例为蓝本,引导、帮助未成年学生参与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们在实际参与过程当中学法、知法、懂法;针对未成年学生年龄和生活特点,积极运用新媒体如QQ、微博等传播媒介,向未成年人进行“网络法治宣传”。

    该院进一步改进讯问方式,着重寓教于审和精神感化,注重双向保护,加强精神抚慰。在讯问中着力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促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认罪、悔罪。并且探索开展心理辅导工作。由检察机关主动联系心理医生、学校老师、被害人家属等相关人员,共同为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康复治疗,消除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阴影,抚慰被害人受伤的心灵。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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