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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新华区检察院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受肯定
作者:李浣   发布时间:2013-07-16 16:03:03


    “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水解渴,一席言语解惑,一颗热心相助”。近日,一位来访者将这条短信发到了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控告申诉科一位检察官的手机上,表达了他的感激之情。

    这是一位轻伤害案件被害人,由于琐事与亲属产生矛盾继而大打出手,造成了轻伤害结果。他对司法机关未对嫌疑人采取更加严厉的强制措施有看法,多次来接待室表示不满。经过检察官热情接待,解惑答疑,终于表示放弃原诉求。

    今年以来,该院优化接待场所建设,增加一系列便民利民设施,从人性化角度完善信访接待工作。在接待场所安装安全监控设施,设置LED屏,设置院领导及控申接待人员情况宣传栏,方便人民群众来访反映问题。同时,在候访室、接访室等显著位置悬挂来访须知、文明接待公约、受案范围、投诉指南、检察人员保密工作规定、文明用语、接待忌语等规定,接待场所环境状况更加优雅宜人。

   “在接访中要注意引导来访群众理性反映诉求。通过体贴入微的接待和言语上的解疑答惑,让来访者感受到同志式温暖、朋友式关心、亲人般体贴。”该院控告申诉科科长如是说。

    该院严格落实接待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特别是落实好“首问责任制”、“首办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将问题解决在最佳时期,避免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或重复信访。在遇到集体访、告急访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积极推进各部门负责人对口接访制度,相关部门及时沟通、联合接访, 实行全院一盘棋联动,缩短接访流程,保障接访质量。把重信重访和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防止因处理不及时、不到位形成新的涉检信访积案。

    该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人民检察院文明接待室评比标准》要求,加强和完善了接待室软硬件建设,创建文明接待室所要求的信访接待处理、举报、办案、综合信息、队伍建设、接待场所建设、信息化建设等七项工作均取得了长足进展,得到了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以及辖区群众的高度评价。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被石家庄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系统无新访单位”,被新华区委、区政府授予“十佳服务窗口”称号。

    该院检察长崔少波认为,近期争创全国“文明接待室”活动是控申最高荣誉,要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增强检察工作亲和力和群众满意度,提高“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他希望控申检察官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去掉浮躁,消除自满,学会做事,积极营造健康的学习氛围,努力成为控申检察工作的行家里手。结合刑诉、民诉两大诉讼法修改实施,深入学习新职责新任务,不断学习做好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位区人大代表视察该院后肯定了该院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有理由相信,新华区检察院正能量更足,好声音更响,好文章更多,中国梦更真。”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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