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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检察院明确目标有序推进教育实践活动
作者:韩兵 王媛媛 官黎明   发布时间:2013-07-17 10:00:29


    7月15日,黑龙江省检察院召开动员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和要求,对省检察院机关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明作动员讲话。

    徐明指出,黑龙江省检察院机关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在省委督导组的指导下,坚持领导带头,明确目标任务,聚焦突出问题,抓好关键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要准确把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始终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切实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坚持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边整边改,突出检察实践特色,分类施教,确保活动有序有效推进;紧紧抓住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关键环节,做到每个环节工作不能少、力度不能弱、标准不能降,确保活动目标“不虚”、措施“不空”、方向“不偏”。

    徐明强调,要加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强化领导责任,抓好实施;加强督导检查,抓好落实;坚持统筹兼顾,抓好结合;注重舆论引导,抓好宣传,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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