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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船山区检察官"阳光"述职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作者:吴棵   发布时间:2013-07-17 14:54:59


    “要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观,加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依法实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为帮助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近日,在四川遂宁船山区检察院“阳光”述职评议大会现场,未检科长这一翻话语引起了全体人员的热烈掌声。

    据该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蒲晓燕介绍,为了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今年6月该院制定出台了《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检察院科室长“阳光”述职评议守则(试行)》,全面推行科室长“阳光”述职评议制度。《守则》规定在每年的6月份和12月,各科室长要面向院党组成员、院机关全体干警职工,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进行述职,述职内容包括各科室半年度及年度考核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自身履行职责情况,并立足于检察职能,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等方面作出公开承诺。述职后,采取无记名填票方式对各科室长逐一进行民主评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该院将把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各科室目标考核评价、干警本人工作任免奖惩、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依据。

   “船山检察院主动把自身工作晒在阳光下,扩大了我们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也激发了检察干警干事创业正能量”,参加该院“阳光”述职评议的人大代表在大会结束后如此评价。

  据悉,近年来,船山区检察院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将公正执法有效地展现在社会大众面前,该院执法公信力、群众满意度得到了进一步提升。该院连续13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连续6年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评为“零上访”先进集体,被四川省委政法委评为政法工作先进集体。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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