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因土地纠纷大姑姐把弟媳妇脸铲成轻伤
发布时间:2013-07-17 09:25:35


    本网讯(卢新潮)  李洁自从嫁到王家,就一直和大姑姐不睦,俩人谁也不喜欢谁,明争暗斗了好几年,最近又因土地纠纷打了起来,大姑姐一铁锨把自己兄弟媳妇脸铲成轻伤。近日,江苏邳州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赔偿医疗费6000余元。

    原来,李洁未嫁入王家之前,弟弟王浩对母亲孝顺有加,和自己家关系也一直挺好,可是自从俩人结婚后,小夫妻关起门过起了自己的小日子,对母亲也疏于照顾,和自己也不明原因的疏远了起来,这让大姑姐记恨在心,认为都是弟媳妇挑拨离间,于是怎么看这个弟媳妇怎么不顺眼,就没事老挑刺找茬欺负她。

    2012年10月的一天,弟弟王浩在自家里干活,可巧姐姐王某也来了,姐姐发现弟弟家的玉米有一畦种到了自己家的田地里,于是为此和弟弟吵了起来,这时弟媳妇赶来了,自然护着老公和大姑姐对骂了起来,“新仇旧恨”让大姑姐恼羞成怒,拿起地上的铁锨就朝李洁脸上铲去,李洁躲闪不及,挨了这重重的一锨。后经法医鉴定,李洁左面部皮肤裂伤,伤情为轻伤。住院治疗15天,花费医疗费5028元。

    本院竟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不能正确处理纠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对因其侵权行为而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王博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