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山东临清检察院与派驻检察室对接提升工作水平
作者:董彦喜 徐辉 发布时间:2013-07-18 10:18:04
为进一步延伸侦查监督触角,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在侦查监督方面的职能作用,日前,山东省临清市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加强侦查监督部门与派驻检察室职能衔接的意见(试行)》。 《意见》全文共25条,涵盖了审查批准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其中指出,在侦查监督工作中,侦查监督部门和派驻基层检察室要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加强密切配合。对审查逮捕中涉及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存有疑问的调查,对附条件逮捕和几类不捕案件的事后监督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办理和回复期间。 同时,《意见》中明确了立案监督的范围,确立了对基层派出所等执法单位的共同巡查制度,对立案监督线索、涉及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涉嫌犯罪线索的受理、转交、处理、答复等给予了具体规定。最后,对社会矛盾化解及预警、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研判和检察综合治理、“五进两服务”、信息资料共享等方面的协作配合也做出了规定。 《意见》的出台实施,对于增强临清市检察院侦查监督整体力量,进一步做实做细做强监督工作,全面提升监督的层次和水平,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