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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寻甸检察院精细化管理方式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作者:何赟 吴丹丹 马福春   发布时间:2013-07-18 16:21:57


    “真是太方便,太清楚了!”7月16日上午,当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检察院一行人来到寻甸县检察院“取经”,看到该院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管理固定资产的方式时,纷纷感叹道。

    在寻甸县检察院办公楼的202室,放着一套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平台的专门设备,通过这个平台,你可以随机选择该院的任何一间办公室,清楚地看到该办公室的电脑、书桌等所有资产,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甚至详细到该资产的具体摆放位置,或者你也可以随机选择一名干警,就可以清楚看到他名下有多少国有资产,以及这些资产的流转情况。

    今年3月,寻甸县检察院纪检组长因病去世,该院通过资产清查很快明晰了他名下的所有国有资产,在对其办公室进行清理的同时,其家属主动向院里移交了他曾经使用的所有国有资产。

    据介绍,为防止国有资产因管理不善而流失,寻甸县检察院从2010年起就开始研究固定资产精细化管理方式,并按照财政部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制定了该院的《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资产卡片身份证管理办法》、《办公物品管理规定》、《车辆管理规定》等制度。即通过资产清查、实物拍照、信息录入、卡片制作、条码标注等步骤,给固定资产制作一张“身份证”:用卡片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使用人、所属部门等内容,把这些信息录入电脑,再打出条形码粘贴在固定资产上,只要用“身份证”、条形码和电脑信息三者一对照,就可轻松锁定固定资产。

    同时,为了规范化管理,该院严格控制装备的购置、使用和报废三个重要环节,实现对固定资产的全程监管。购置环节注重公开透明,每年初,各科室将申购计划交行装技术部门汇总,经可行性论证后,由检察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再按其价值大小,通过省市院或政府招标程序购置。使用环节注重责任管理,明确资产的管理责任人,当资产发生变动、调整、处置时,责任人必须确保每一项资产变动都能与账目、实物的实际状态保持一致。

    院里每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查。报废环节注重核查审批,首先由行装技术部门到现场察看实物,鉴别报废资产的残损程度并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资产管理员进行账物核对后进行实物封存及账目标注,之后按程序报财政部门审批,最后残值收入及时入账,防止“小金库”等腐败问题的产生。

   “通过使用‘身份证’,我院对固定资产的采购、分配、使用、报废的全过程实现了动态化追踪管理,管理透明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也提高了。”寻甸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勇在介绍管理成效时很是欣慰。

   “参观了寻甸县检察院的固定资产管理,才知道,原来固定资产管理中有这么大的学问,管理能如此精细、规范。”不久前,昭通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局局长彭震在实地参观、听取介绍后发出了如上感叹。

    记者了解到,通过这个精细化管理方式,2010年至今,寻甸县检察院院有效节约资金40余万。这个做法也受到了云南省财政厅的高度肯定,并作为先进经验在全省检察系统内推广。去年8月,该院计划财务装备管理工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检察系统“先进集体”。今年7月15日,寻甸县国资局派人专门到检察院学习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并决定在全县推广。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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