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妻子睡在奸夫家 丈夫上门要人反被悍妻打伤
发布时间:2013-07-18 11:44:50


    本网讯(毛伟)  得知妻子与他人通奸,做丈夫的赶到奸夫家欲带回妻子,没想到反而被悍妻打伤眼睛。2013年7月15日,江西省铅山县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莉莉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1年11月17日17时许,丈夫张晓强得知妻子被告人李莉莉与他人通奸,便赶往奸夫家中试图将妻子带回家,但是遭到妻子拒绝,双方遂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被告人李莉莉用石头砸伤丈夫张晓强左眼部。经鉴定,被害人伤情为轻伤甲级。

  案发后,被告人李莉莉与被害人张晓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莉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表示悔罪,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对被害人进行了民事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可从宽处罚。根据办案的案件性质以及被告人认罪、悔罪,犯罪情节较轻,无再犯罪危险,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王博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