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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住院儿女不理睬 老妪起诉索巨额医药费
发布时间:2013-07-18 13:55:24
本网讯(黄河清)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七旬老妪韦老太,因病住院后儿女却对她不予理睬,不支付巨额医药费,老妪无奈之下将三儿女告上法庭。近日,经都安法院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协议。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韦老太今年七十岁,共养育有唐家光(老大)、唐美清(老二)、唐小倩(老三)三个子女,三子女均已人到中年。2011年至2012年间,韦老太因病住院治疗,共花费医药费30822.65元以及住宿费660元、交通费702元,共计32184.65元。由于三子女相互推诿,其中老大唐家光、老三唐小倩均未支付分文,这让韦老太感到寒心。 原告韦老太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三个子女起诉至都安法院,要求唐家光等三被告平均分担上述费用,并要求被告唐家光、唐小倩每月支付赡养费600元,被告唐美清每月支付赡养费300元给原告,今后原告的医疗费按实际支出由三被告平均分担。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都安法院法官悉心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唐家光于2013年1月25日将医疗费10728.20元及2013年一月份赡养费600元存入原告韦老太的帐户。二、被告唐小倩于2013年1月25日将医疗费10728.20元及2013年一月份赡养费600元存入原告韦老太的帐户。三、自2013年1月起,被告唐家光、唐小倩每月支付赡养费600元,被告唐美清每月支付赡养费300元给原告韦老太。四、原告韦老太今后的医疗费按实际支出由三被告平均分担。 至此,在法官的努力下,这起家庭纠纷得以解决。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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