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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青:用爱心帮助监外执行人员获新生
作者:傅鉴 徐辰珺 发布时间:2013-07-19 09:24:52
在成都市郫县的十四个乡镇、居委会里,总能看到一名女检察官的身影,她就是四川省郫县检察院监所科科长王青同志。作为郫县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之一,王青经常到社区进行走访,对拟判处监外执行的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 据悉,郫县法院向社区矫正小组提交了一起交通肇事案,要求对其进行判前评估。王青在对该案进行调查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和丈夫李某存在较大矛盾,导致李某既不愿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不愿对妻子监外执行提供担保。王青意识到,要促成李某进行赔偿和取保工作,必须化解夫妻二人的矛盾。王青了解到,李某因平时生意忙,张某一人在家带孩子很孤单,就认识了一些混社会的朋友,为这事小两口经常吵架。这次出事后,因丈夫未及时对张某取保,张某又让社会上的朋友威胁丈夫要钱,夫妻俩的矛盾进一步激化。在看守所内,王青“卸下”检察官的身份,以自己为人妻为人母的经历与张某话家常,让张某意识到了错误,表示一定与社会朋友断绝联系,和丈夫好好生活。王青将该情况告诉了李某,李某也表示愿意原谅妻子,并与受害方达成了谅解协议。 在判前调查报告送达法院后,又传出李某要与张某同归于尽的消息。王青立即找到李某,了解到张某的那些“朋友”准备等其出看守所后给她包席压惊,因此李某认为张某出尔反尔,就起了一起死的念头。王青立即安慰李某不要走极端,她告诉李某:“你的老婆现在还在里面,你也想进去吗,你家的娃娃怎么办?”随后,她又与张某再次谈话,张某则表示了将与“朋友”断绝联系的决心。最终,法院判处张某缓刑。出所后,张某与丈夫和好如初,并且找到了工作,她逢人就说:“是王检察官帮助我重获新生,没有王检察官,就没有我这个家。”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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