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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信丰县检察院构建新型控辩关系提升办案水平
作者:王开军 发布时间:2013-07-19 10:19:20
“过去,这里的检察官对我们律师总有点抵触情绪,神神秘秘的。现在好了,不仅方便了我们阅卷,还要主动听取我们的意见,我感到很欣慰。”此言并非杨律师一时心血来潮,而是江西赣州信丰县检察院努力构建新型控辩关系的一个真实写照。 今年以来,该院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着力构建“公开透明、良性互动”的新型控辩关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公开透明、良性互动”是这种新型控辩关系的两个显著亮点。该院改变了过去担心律师知悉证据后可能会对案件处理带来困难而握住证据不放的情况,变神神秘秘为公开透明。在案管中心专门设立了阅卷室、复印室保障律师能够及时阅卷,还特别设立了电子阅卷室为律师阅卷提供方便。同时为每个办公室配备了多功能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帮助律师复印、扫描卷宗材料。在律师阅卷完毕后,承办检察官主动听取其对案件证据的意见和看法,防止错误起诉。今年6月,该院受理了一件张某某故意伤害案,律师阅卷完毕后,对构成重伤的伤情鉴定意见和因果关系鉴定意见提出了几点具体的异议并提供了相关学术资料,承办人对此高度重视,马上和公安机关取得联系,目前此案已经退回补充侦查。 同时,该院还改变了过于注重追诉职能,忽略监督职能的做法,变控辩对抗为控辩互动,使控辩关系由单一对抗朝着良性互动转变,把案件摆在桌面上与律师交流,充分听取律师意见,了解其辩护焦点。充分利用律师办理委托手续的时机,在告知其权利的同时,也要求其提供书面的辩护意见,询问其对案件的看法和辩护的方向。严某某强奸未遂拒不认罪一案,承办人抓住律师办理委托手续的机会,把证据一一列出主动与辩护律师沟通交流近半天时间,最后一致认为,尽管严某某拒不认罪,但根据目前的证据完全能够认定其犯罪行为。此后,辩护律师做了大量思想工作,终于使严某某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获得了法院的从轻处罚。 通过构建新型控辩关系,承办检察官不仅了解了律师对证据的看法,保证了起诉的严肃性和准确性,还了解到他们的辩护方向,有利于提前做好应对准备,掌握了法庭主动权。“不仅没有被律师吓住,相反更加亲和有力”该院副检察长管少忠说道。 据悉,截至目前,该院共依法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90件216人,听取律师辩护意见20余件,依法作出补充侦查决定6件8人,依法做出相对、存疑不起诉决定共8件10人,依法建议公安作撤案处理2件2人,有力地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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