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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江南区检察院成功监督一起民事执行案件
作者:叶健俊 梁洪 发布时间:2013-07-19 15:42:50
“多亏了贵院领导的关心和检察官们的努力,依法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进行监督,才让我的事情得到实质上的解决,我对贵院表示衷心的感谢!”7月18日,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收到当事人刘某的来信,信中表达了真挚的谢意。 刘某与朱某夫妇借款合同纠纷诉诸法院,法院于2011年5月6日作出裁判,判决朱某夫妇偿还刘某借款本金人民币20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由于在判决生效后朱某夫妇并未主动履行,同年9月8日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向法院提供了朱某名下两套房产的相关信息,但是直至今年,法院的执行仍未有任何结果,判决成一纸空文。 今年2月23日,刘某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到江南区检察院申请对该执行案件进行监督。 江南区检察院民行科在受理该案件后,积极核实了刘某所反映的问题,除依照相关的要求适时发出检察建议之外,主办检察官还主动与法院的执行法官进行交流沟通,同时还联系上了对方当事人向其讲解及时履行法院判决的必要性以及拖延履行的严重后果,提出合理化建议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终在各方的努力下,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和解,约定了分期还款的期限。截止至7月8日,刘某已收到执行款共计人民币18.8万元,余款定于8月30日前付清。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江南区检察院民行科成功办理执行监督案件9件,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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