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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筹彩礼入户盗窃 结婚不成反陷囹圄
发布时间:2013-07-22 11:23:05


    本网讯(刘厚起)  近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龙启玉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3年2月25日晚,龙启玉通过爬窗户潜入万载县国税局宿舍张辉家中,趁张辉及其家人熟睡之际盗走现金3200元、手机两部(价值5500元)。原来龙启玉年近三十却一直未婚,今年春节时好不容易谈了一位对象,但对方提出要龙启玉按照乡俗支付80000元彩礼才同意结婚。为筹集彩礼早日完婚,龙启玉绞尽脑汁也无计可施,最终选择违法敛财这条道路。

  案发后,龙启玉主动退回被害人张辉现金2200元和手机两部。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龙启玉入户行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盗窃数额较大。因被告人龙启玉认罪态度较好,且主动退回大部分赃物,依法对被告人龙启玉予以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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