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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筹钱买毒品女孩变身飞贼盗电动车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3-07-22 11:26:03
本网讯(和贵平 张芳) 为筹钱购买毒品,一花季女孩竟与人合伙,变身女飞贼,骑着摩托车四处盗窃电动车,结果被抓,获得刑罚。2013年7月16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杨丽有期徒刑八个月,并罚金人民币2000元。 杨丽是个“80后”女孩,平时喜欢唱歌跳舞,很是潇洒,但由于交友不慎,竟沾染上了毒品。没有工作的她,为了筹钱购买毒品,竟以身试法,变身女飞贼,与人合伙四处寻找目标,专门盗窃电动车。2012年11月12日19时许,为了筹钱购买毒品,杨丽伙同陈扬(已判刑)乘着夜色,驾驶摩托车窜至焦作市一家医院住院楼门口,寻找作案目标。正好看到来医院探望病人的原伟将新买的电动车停放在门口,看到原伟上了住院楼,就由杨丽望风,陈扬用作案工具将原伟的电动车撬开后盗走,后二人将该车交给冯秀峰(另案处理)冲抵毒资500元。案发后赃物已追回退还被害人。 看到作案顺利得手,为筹措更多毒资,2012年11月13日中午13时许,杨丽伙同陈扬再次驾驶摩托车窜至焦作市和平街一小区内,寻找作案目标,当他们看到一楼道内停放着一辆崭新的电动车,且四周无人,于是仍由杨丽望风,陈扬将一辆电动车(价值1365元)撬开后盗走,后二人将该车交给冯秀峰冲抵毒资500元。案发后赃物已追回退还被害人。 看到前两天作案屡屡得手,2012年11月14日11时许,杨丽再次伙同陈扬驾驶摩托车窜至焦作市一银行门口,寻找偷车目标时,正好被在此陈扬被焦南公安分局民警发现后当场抓获。后杨丽被抓。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总价值294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针对第三起盗窃犯罪事实中,被告人杨丽系正在寻找作案目标,其行为系犯罪预备,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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