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男子参加同学婚礼酒后强奸赴宴女同学未遂
发布时间:2013-07-22 16:08:04
本网讯(李高程) 近日,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强奸(未遂)同去参加同学婚礼的同学案件,罪犯黄文琪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赔偿被害人罗某某损失3000元人民币,取得被害人罗某某的谅解。最终被法院以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13年1月27日,黄文琪到田林县利周乡百达村百达街上的佳惠饭店参加其初中同学的婚礼,席间与参加婚礼的同学们推杯换盏,不胜酒力的黄文琪到该饭店顶楼休息。不久,黄文琪见同来参加婚礼的女同学罗某某也来到顶楼找卫生间。于是,黄文琪强行搂抱罗某某并脱下罗某某的内外裤企图实施奸淫,被罗某某奋力反抗挣脱逃走而未能得逞。 田林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文琪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王博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