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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检察院办理首例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
作者:杜海燕   发布时间:2013-07-23 15:46:40


    “现在儿子好像变了个人似的,放假还帮家里干这干那,儿子真是长大了。”近日,河南省淅川县检察院办理首例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这是未成年人赵某的父亲对办理该案的干警说的一番真心话。

    据悉,犯罪嫌疑人赵某17周岁,系该县某高中高三学生,因长时间沉迷网吧上网,但手头拮据,便实施盗窃被害人财物的行为,赵某构成盗窃罪。

    据了解,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该院迅速启动了分案起诉机制、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未成年人跟踪考察帮教机制。该院指定未检科副科长薛雪负责办理,该干警经过认真阅卷,同时派出2名干警对赵某个人情况进行走访、调查、核实,随后对该案进行了全面审查。鉴于赵某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确有悔罪表现,且案发后赵某及时将被盗现金全部退赔给被害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该院依据《刑法》、《刑诉法》有关规定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遂决定对赵某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同时,该院还积极与团县委、县司法局、关工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取得联系,携手对赵某进行结对跟踪帮教,共同关爱其成长。

   “这样充实的日子是我在八维度过的普通一天,而半年前还荒废高中学业整日泡网吧的我,竟然在千里之外习惯这样紧张、规律、忙碌、充实的生活,连我自己都想不到。”近日,该院干警对在北京八维研修学院读书的赵某进行跟踪回访时,赵某发出了这样的感悟。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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