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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丽检方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一体化
作者:张宁 王志平   发布时间:2013-07-23 16:05:46


    日前,记者从天津东丽区检察院获悉,该院为进一步加大监所检察监督力度,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问题的法律监督,创新机制,先行先试,在全市率先开展了对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和起诉工作,将对社矫人员再犯罪的审查批捕、起诉职能移交至区院监所科,并形成了“内动外联的办案机制”,真正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一体化的工作目标,有力打击了社矫人员犯罪,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秩序。

    2013年7月12日,该院首次指派监所检察部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一起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案件。该院监所科派员支持出庭公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运用“内动外联的办案机制”办理此案件,真正实现了批捕、起诉核心职能向监所部门移交。同时,该案也是本市检察系统首次由监所科负责审查批捕、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的首例案件。为全市监所部门依法对社区矫正人员各个执法环节实行法律监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据了解,内动外联的办案机制,一是与院案管办达成共识。并于2013年4月,该院监所科与院案管办联合签订了《关于办理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案件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了由监所部门负责社矫人员再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支持公诉工作,并要求案件管理办公室在分类管理案卷时,要将社矫人员及监外服刑人员的案卷直接移送至院监所科。二是成立了“捕、诉、庭”办案小组,为办案做好组织保障。该院监所科选拔科室内具有批捕、起诉工作经验的业务能手任办案小组成员,全面负责审查批捕、起诉和出庭工作。三是与公安机关沟通,建立办案联动关系。2013年5月,该院监所科与东丽公安分局召开联席会议,告知公安机关对此类社矫人员再犯罪案件由监所科办理,希望与公安机关加强沟通,建立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联动机制,全面提高的案件审查批捕、起诉的质量和效率,将再犯罪问题消除在萌芽中。四是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理,联动司法所,将再犯罪问题消灭在萌芽中。该院的这一做法有力提高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形成了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一体化的机制。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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