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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道上种芋头 阻碍他人被强执
发布时间:2013-07-23 15:57:29
本网讯(覃珍华 谭召日) 认为别人占用了自己的土地,陈老汉不顾亲戚关系,在族人进出的必经之路上种植芋头,严重阻碍了他人通行,法院判决生效后也拒绝履行义务。7月17日,广西武宣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使争议通道恢复畅通。 申请执行人陈昊、陈良与被执行人陈老汉同族,又是邻居,在老祖房内均有房子。从老房子处向外修有一条通往村外的路,是大家生产、生活的必经之路。但近两年来,由于通行问题几家经常发生争吵,陈老汉更是认为此通道占用了自己的土地。2013年1月25日,陈昊、陈良在请拖拉机拉沙子回家时,陈老汉静坐在通道中央,并摆上石头阻碍车辆通行。陈昊、陈良只好将沙子倒在另一个路口中间,此举也影响到了其他兄弟的出行。之后经村委调解,两人将沙子搬走,陈老汉事后在该通道上种上了芋头。无奈之下,两人将陈老汉诉至法院,要求陈老汉清除通道上的障碍物,恢复原来三米宽的道路。 陈老汉在法庭上辩称,该通道从建房时起只有一米宽,根本没有三米宽,但其并没有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陈老汉在通道上种植芋头及堆放石块致大伙出行不便,其行为侵犯原告的通行权。遂于5月20日依法判决陈老汉清除从老祖房的两间厢房外起以2.7米为宽度,15.6米为长度的通道上的妨碍物。 判决生效后,陈老汉迟迟未清除通道上的妨碍物,依当事人申请,武宣法院立案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做多次思想工作,陈老汉仍然坚决不履行。7月17日,执行法官在当地政府及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参与下,丈量、划线,亲自铲除清理了通道上的障碍物,使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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