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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骗取5万“疏通费”获刑5年
发布时间:2013-07-24 11:21:11
本网讯(覃兆华) 出身农村的罗小兵好逸恶劳,无所事事,又喜吃喝玩乐,因手头紧,便谎称可以通过关系网帮助砖厂老板办理矿产资源开采证年审事项,从中骗取5万元“疏通费”。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一审以犯诈骗罪被告人判处罗小兵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追缴被告人罗小兵的违法所得人民币50000元退还给被害人谭荣荣。 2011年7月至10月份,被告人罗小兵获知谭荣荣所开砖厂的矿产资源开采证已过期,难以年审,便以其能通过关系网帮谭荣荣在一、二个月期限内办通谭荣荣砖厂的矿产资源开采证年审事项为借口,多次骗取了谭荣荣办理费共人民币50000多元,所得赃款挥霍于其赌博、吃喝等。 另查明,2010年9月9日,被告人罗小兵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于2010年10月15日刑满释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小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数额巨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罗小兵诈骗他人数额巨大的财物,依法应当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幅度内量刑,并处罚金。被告人罗小兵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罗小兵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至今无法返还被害人,应酌情对其从重处罚。而被告人罗小兵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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