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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内声音过大起争执 少年捅伤他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7-24 11:32:20


    本网讯(李舒峰 曹永清)  农历新年到处都洋溢着幸福欢乐,人与人之间也是一片和谐之声。然而且有人因为KTV内声音过大起争执,遂而发生打斗致一人重伤。近日,万载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伤害案进行了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祥瑞(化名)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

  2013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初六)晚上,被告人张祥瑞(1997年6月30日生)与朋友到万载县城金乾大酒店二楼的KTV的V3包厢唱歌喝酒。20时40分许,被害人李斌与李辉等四人在金乾大酒店二楼吃饭喝酒后,在KTV门口等电梯,当时李斌在打电话,被告人张祥瑞与一个朋友正在KTV门口前台聊天和扎气球玩,李斌嫌他们声音太大,骂了他们,双方遂发生口角,随后双方发生打斗,打斗至KTV的V5包厢内,被告人张祥瑞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将李斌捅伤,之后逃离现场。经鉴定,李斌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乙级。案发后,被告人张祥瑞于2013年2月18日主动到万载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投案。审理中,被告人张祥瑞自愿认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祥瑞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乙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张祥瑞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其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被害人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酌情对被告人龙瑞根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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