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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河畔奏响司法为民最强音
——湖南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工作侧记
作者:高英明   发布时间:2013-07-25 12:08:24


    江阔波平的沅江下游在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境内穿径流淌,江水灌溉两岸数十万公倾良田,使得两岸丰盈秀美。

    鼎城区2451平方公里大地上,经常可见百余名区法院工作人员忙碌的身影,他们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奏响司法为民的最强音,把司法温暖传递到全区88万人民心中。

    变等案上门为送法入户

    今年以来,该院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一改过去“坐堂”办案的传统作法,经常组织审判人员巡回33个乡镇办案,审结各类案件1000余件,庭前调解各类纠纷400余起,深受辖区内广大群众的好评。

    该院首先选准巡回办案的时间和地域,把握巡回办案的针对性。在农村矛盾多发的“双抢”、“秋收”季节和交通不便的偏远山区,适时开展巡回办案。其次坚持“四快”原则,注重处理案件的时效性。在巡回办案过程中,实行快立案、快调查取证、快审理、快结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方便群众诉讼,节约诉讼成本,减轻农民负担。再次是密切相关人员配合,提升化解矛盾的有效性。该院建立健全了与乡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基层干部处理民间纠纷的联动机制,设立了一批审判联络站,聘请了百余名民事案件信息员,全区形成横成片、直成线的民事纠纷调处网络。

    地处雪峰山余脉的逆江坪乡高峰村有一位82岁的王老太太,常年与两个儿媳不睦,经村组干部多次调解未果。王老太太几次欲下山到法庭状告两儿媳,要求儿媳尽赡养义务,因山高路远而作罢。今年6月初,黄土店法庭庭长李丕带领3名年轻法官来到该乡办案,闻听此事后,步行10公里山路来到王老太太家,晚上借宿王家,白天在村干部家搭餐,连续两天两夜做王老太太两个儿子、两个儿媳的劝导工作,最终成功调和王老太太母子、婆媳关系,使王老太太的赡养生活条件有了保障。第3天,王老太太在3名法官离开她家下山时,她倚着拐杖含泪目送,久久不愿回屋。

    拆迁“钉子户”也自动拆房腾地了

    蔡某的原住宅基地属于常德桃花源机场路建设规划红线图以内,湖南省政府用地批文下达后,绝大多数被拆迁户与政府达成了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并自动拆房腾地,可蔡某任凭拆迁工作人员三番五次做工作,且拿到了拆迁补偿款,就是不拆房腾地。今年初,用地单位向鼎城区法院行政庭递交申请,要求强制拆除房屋。区法院受理该案后,一方面从保障拆迁户利益的原则出发,严格对案件进行了实体审查,考虑近些年来劳务和建筑材料上涨因素,在政府原先核定的27万元被拆房屋补偿款的基础上,增加了10多万元的补偿款,并对重建房屋基地和过渡房,责令当事人所在镇村给予妥善安置。同时,还以举行案件听证为平台,充分保证蔡某对房屋拆迁的相关知情权。另一方面,院领导和行政庭法官,反复多次做蔡某的思想政治工作,不厌其烦地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蔡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行政庭的法官还出面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了蔡家几个实际问题。最终,在今年的4月,用地单位和蔡某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蔡某由原先扬言“谁拆我的房子,我就和谁同归于尽”的极端抵触情绪,转变为高高兴兴的自行拆房腾地。

    近些年,鼎城区区域内重大工程建设如火如荼,征地拆迁任务繁重,由此产生的行政争议案件陡增。年初以来,该院先后受理了5起区国土资源局申请强制拆迁的行政案件。该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院长鲁祖方确定了“农民利益为重,思想工作为先,诉讼协调为优”的办案方略,在较短的时间内,巧解了5起拆迁难案,使5户“拆迁钉子户”自动拆房腾地,最终以申请人撤回申请而结案,保证了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司法救助传递政府关怀

    7月初,鼎城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陈劲松接到周老汉打来的电话:“感谢你们法院啊!感谢党和政府啊!我儿子经过治疗,伤情大为好转,生活基本能自理了”。原来,几年前,周老汉的儿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致大脑神经损伤,几乎成植物人。法院审结了这起交通肇事案,肇事司机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20余万元。肇事司机家境贫困,出狱后虽然法院穷尽一切执行措施,也未能执行到赔偿款,受害人的父亲准备将伤残的儿子拉到区政府,要向区政府讨要赔偿款。鉴于此种情况,区法院通过多种渠道,先后筹措到了5万余元司法救助款,加上法院干警的捐款共计6万多元用于受害者治伤急需,经过武汉同济医院二个月的治疗,使受害者的伤情明显好转,逐步恢复了记忆,行动也方便多了。

    这仅是众多接受司法救助案件中的一例。

    几年前,为了使司法为民工作落到实处,区法院恳请区政府每年拨出专款,设立了政府司法救助基金,对家庭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给予救助。仅今年上半年,依程序发出司法救助款23万元。与此同时,对家庭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428人次,减免缓交诉讼费百余万元,真真使家庭困难的当事人能打得起官司。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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