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手机被摔坏索赔遭拒 手机摊主持刀伤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3-07-25 09:18:34


    本网讯(余志刚)  一男子手机摊铺被他人掀翻,手机落地摔坏索赔遭拒后,便持匕首朝他人捅了一刀,造成一人轻伤的后果。日前,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韦时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唐奇人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383.78元。

    2012年12月1日15时许,被告人韦时间在金城江江湾大酒店旁路边摆摊卖手机,受害人唐奇人与几个朋友到韦时间的摊位上看手机,将一部手机弄掉在地上摔坏了,被告人韦时间叫其赔偿,唐奇人拒绝赔偿,双方发生口角。唐奇人等人将韦时间的摊铺掀翻,手机等物品跌落在地,韦时间即从口袋拿出匕首抵抗。唐奇人见状转身逃跑,韦时间持匕首追上朝其背后捅了一刀。经法医鉴定,唐奇人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金城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韦时间不能正确处理民事纠纷,随意持刀捅伤他人致轻伤,其行为巳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后,被告人韦时间主动投案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因受害人唐奇人损坏被告人韦时间财物不赔偿,后又掀翻摊铺,有挑衅行为,造成被告人韦时间被激怒而发生本案,唐奇人对本案的发生有过错,应当减轻被告人韦时间的刑事和民事责任。综合案件情况,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王博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