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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医保补助提高16.7% 严打违规提取医疗基金
作者:王晓雁   发布时间:2013-07-26 09:53:14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要求全面实施“十二五”医改规划,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在基本医保方面,工作安排要求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比去年增加了40元,提高16.7%,;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提高到70%以上和75%左右。在大病保障和疾病应急救助方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继续开展儿童白血病等20种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工作,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制定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有关文件以及需紧急救治的急重危伤病的标准和急救规范。

    工作安排指出,要实施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严格规范地方增补药品。加强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2013年年底前要覆盖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完善基本药物储备制度,进一步推动建立常态化短缺药品储备机制。

    工作安排要求加强卫生全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和医疗机构评价体系。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整顿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售药和违规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严肃查处药品招标采购、医保支付等关键环节和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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