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酗酒“丢失”的婚姻
作者:杨宪辉   发布时间:2013-07-26 08:44:29


    夫妻双方难免有些许坏习惯,但是有些习惯却会让婚姻走向尽头。刁平便是因为酗酒将自己婚姻给葬送了。2013年7月25日,原告洪果儿诉被告刁平离婚一案获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一审支持,判处二人离婚。

   “其实他人不坏,就是好酒,一喝酒就闹事,还打人,为此我报警都报了好几次了。我真的给够了他机会了,5次来法院起诉离婚,4次保证,我是再也忍受不下去了,请求法院帮我解脱这段婚姻吧!”洪果儿第5次走进了法院,无奈地对法官说道。2008年,均是离异并各自育有一子女的洪果儿与刁平经人介绍相识,相处半年下来洪果儿觉得刁平为人还不错,刁平对洪果儿也十分满意,二人便走进了婚姻殿堂。可没想,真正在一起生活,洪果儿才发现了刁平酗酒的恶习。刁平逢酒必喝,喝酒必醉,醉了必闹事。摔东西,吵闹,甚至殴打洪果儿。这一切都让洪果儿无法忍受,在二人结婚才两个多月的时候,洪果儿便到法院起诉欲与刁平离婚。在法院调解下,刁平写下保证书,表示不再酗酒,愿意与洪果儿好好生活,洪果儿也接受了刁平的保证,撤消了离婚诉讼。可没曾想,刁平依然旧习不改,甚至闹得无奈的洪果儿几次叫来了警察才得以平息。于是便有了洪果儿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到法院起诉离婚。前四次离婚诉讼,洪果儿想着再婚不易,在刁平一再保证下,洪果儿均接受了法院调解。而这一次,洪果儿态度坚决,表示她不愿意再忍受这段婚姻。

    法院认为,刁平喝酒闹事,没有尽到作为丈夫应尽的家庭责任,致使洪果儿屡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其离婚,但刁平并未对自己的行为予以改正,应当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遂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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