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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生合睡一床出事故 受伤学生家长诉学校
发布时间:2013-07-26 09:02:59
本网讯(严忠关) 一名住校初二女生夜睡害怕,窜到上铺与好友合铺睡,不料半夜好友掉床受伤,7月25日受害女生将学校告上广西田阳县人民法院,索赔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共计131202.20元。 原告黄利娜诉称,其系田阳县坡洪中学八年级学生,在校寄宿。2012年5月17日晚学校息灯睡觉,同宿舍睡在其下铺的女生韦秋香,因独睡害怕,遂爬到上铺与原告合铺睡觉,当夜12时许,因学校提供的上铺护栏不合格,原告睡中从距地面1米多高的上架床铺掉落至地上,头部受伤,经送医院救治,该院诊断:原告头部硬膜外血肿,随后行开颅术,原告住院25天。2013年3月原告到医院复诊,医院建议待原告十八岁成年后颅骨定型后再进行颅骨修复术。经右江司法鉴定中心作司法鉴定,认定原告构成九级伤残。原告因伤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26960元。 原告认为,被告学校提供学生睡觉的上架床铺护栏不符合安全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致使原告睡觉时从上架床铺跌落受伤,被告对住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存在漏洞,被告学校存在过错,依法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故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26960元、残疾赔偿金7541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等共计经济损失131202.20元。 田阳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予以立案受理,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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