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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检察院举行首次刑事申诉案公开听证会
作者:文韬 发布时间:2013-07-26 11:01:37
“本院现决定以听证会形式,公开审查冯某对不批准逮捕决定不服申诉案。”7月24日,上海闵行区检察院以公开审查听证的方式,对一起不服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听证,在全市检察机关尚属首例,该市各区县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负责人、部分新闻媒体等旁听了听证会。 该院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诉法,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加执法办案的透明度,探索建立了由检察机关居中听审,当事人、办案人员等参与对审的三角形司法审查结构,并聘请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等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人员担任听证员。 去年7月,郑某因琐事与房产中介店员工孙某发生矛盾,郑某遂找来马某等人到该店欲追打孙某,后孙某趁机逃走而未受伤。在此过程中,马某将另一名员工冯某的右手腕刺成轻伤。闵行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郑某对马某刺伤冯某一事并不知情,因此对郑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经检察机关建议追逃,马某以寻衅滋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被害人冯某对检察机关决定不批捕郑某不服,于今年7月向闵行区检察院提出了申诉。 此次听证会上,申诉人冯某陈述了申诉理由和依据,认为马某是受郑某教唆而对自己实施了伤害,郑某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并应对自己进行赔偿。闵行区检察院的案件承办人出示了案发现场监控录像、马某笔录等相关证据,就冯某的质疑进行了解释。听证员还就相关问题向案件承办人进行了提问。历时一个小时的听证后,听证员对案件进行评议,并宣布评议意见认为,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作出的不批准逮捕是正确的。主持人宣布检察院将综合案件事实、证据及听证员的评议意见,对案件作出复查处理决定并正式答复冯某。冯某在最后陈述时表示,听证会解答了自己对案件的疑问,将会尊重检察机关作出的最终决定。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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