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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检察院用活检察建议遏制"小吏大贪"现象蔓延
作者:王开军 发布时间:2013-07-26 13:58:22
“平时我们对职务低的干部总是口头上教育,缺乏用制度约束的意识,机制建设做得很不够,贵院的检察建议不仅为我们把了脉,还给我们打了针,真是帮了我们的大忙”。日前,江西省信丰县检察院针对“官位小金额大”的犯罪现象日益突出的形势,积极运用检察建议,促使发案单位消除隐患、强化管理,有效遏制了“小吏大贪”现象滋生蔓延。 今年5月,该院在办理原果茶局干部刘某某、王某某贪污一案时,发现其二人虽然都是股级干部,但手中的权力却十分“可观”,掌握着农机补贴申请的调查复核权以及资金发放权。最可怕的是,二人手中的权力几乎不受监督制约,就连最后局长审核签字,也只能凭刘某某和王某某的汇报材料来定夺。自2010年开始,刘某某、王某某神不知鬼不觉的利用手中的权力套取国家农机补贴资金近二十万元。 该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为刘某某、王某某的行为具有典型性,其社会危害性之大不可小视。于是,及时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他们加大对职务小但实权大、隐蔽性强且作案周期长的工作人员的管理力度,建立农机补贴资金申请和发放监督机制,健全农机补贴资格审查、补贴事项公开公示、定期核查等监督制约制度,强化对农机补贴资金的保护工作。 该院为了提高检察建议的质量,增强检察建议的实际效果,要求承办人在制发检察建议前走访发案单位,了解工作机制,剖析发案原因,摸排风险点,形成剖析材料,回到单位后再发挥集体讨论的优势,拟订检察建议。经过十余天的努力,一份包含实质性、建设性内容的检察建议终于成功出炉。 检察建议发出一个月以来,发案单位按照该院的检察建议,对财务管理、补贴申请复核、资金发放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五项制度,包括调整科室设置优化科室职能,实行资金审拨分离、双重复核,对重点岗位的全部人员进行定期岗位轮换、月度风险考核、年度廉洁考评等。通过上述制度建设,发案单位不仅消除了职务犯罪隐患,而且增强了权力运行透明度。 “认真落实侦防一体化机制,分析案件背后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防止小贪变大贪后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这既是我们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途径,也是我们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利益的职责。”该院副检察长曹志正说到。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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