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检察院> 检察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崇仁检察院"四项机制"全面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作者:朱青青 陈虹浩   发布时间:2013-07-26 16:05:55


    近年来,江西省崇仁县检察院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推进辖区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的重要途径,积极构建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格局,取得明显成效。

    建立健全预防责任机制。始终坚持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综治工作纳入检察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之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依靠党委支持,接受人大监督,坚持检察职能活动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帮助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防范机制;同时,在县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协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开展,建立检察机关与县属有关单位、部门参与的 “点、线、面”结合的预防网络,实行部门齐抓,责任明确,奖惩兑现,严格执行责任查究制和一票否决制,确保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各项目标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预防研判机制。坚持以信息为先导,协助开展职务犯罪风险研判,深入分析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存在的缺失,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建议,着力从制度层面预防职务犯罪。同时,采取跟踪预防模式,指导和配合预防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据了解,该院研判制度实施以来,应邀参与了12家预防成员单位的内控机制建设,结合职务犯罪风险研判开展预防调查9次、预防咨询22次、发出预防建议13份,预防建议均得到了相关单位的重视和采纳。

    建立健全预防内控机制。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高发态势,该院积极协助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完善内控机制,先后建立了招投标监督、投标资格综合审查、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议、建设工程招投标廉政准入等一系列制度,重点强化对“监督人、招标人、代理人、投标人”四类主体行为的监督。协助建立涵盖建设单位、投标单位、招标代理企业、工程监理等各方主体的诚信信息库,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被列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必经程序。

    建立健全预防运行机制。该院与全县各单位会签《关于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与有关单位、部门在预防措施的落实、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信息交流、预防对策研究、检察建议的落实、预防宣传教育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等方面的联系和配合,要求各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形成专门的档案,并由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定期进行检查。截止目前,该院已与全县20多个单位和企业建立了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形成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机制健全、党委领导、共同参与的社会化预防大格局。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