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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兽继父趁妻子外出打工强奸12岁继女获刑
发布时间:2013-07-26 14:07:22


    本网讯(韦玉敏)  常言道“养育之恩大于天”,对于继父的养育之恩,一般人都觉得应该要感恩戴德。然而,有这样一位继父,他尽然丧尽天良,泯灭人性,强奸了未满十四周岁的继女。2013年7月24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强奸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李小国有期徒刑五年。

    被告人李小国与单亲妈妈王心自由恋爱后于2012年3月12日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王心带着11岁的女儿王某某(2001年1月14日出生)搬到了被告人李小国家生活。在一起生活的日子里,李小国一直扮演着好丈夫、好继父的角色,一家人的生活幸福甜蜜。2013年春节过后,王心外出打工,将11岁的女儿托付给丈夫李小国,不料这竟是女儿噩梦的开始。

    经审理查明,2013年3月5日晚20时许,被告人李小国在自家吃完晚饭后进入其继女王某某(2001年1月14日出生)的房间,打扫完卫生后下楼倒垃圾。回来后再次进入王某某的房间,见到王某某正在写作业,便提出与王某某发生性关系,见王某某未作回应后李小国就推王某某到床上强行与王某某发生性关系,得逞后离开。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小国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当从重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李小国能当庭认罪,并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对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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