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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寻乌检察院监督社区矫正彰显“人文关怀”
作者:刘志丰   发布时间:2013-07-29 10:53:10


    近日,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创新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理念,认真履行检察职能, 结合监外执行人员矫正特点,建立新刑诉法对接机制,努力实现“五种人员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为零”目标,据统计,该院今年上半年共对31名监外执行人员进行矫正,未出现重新犯罪,还为符合条件3名社区矫正对象办理最低生活保障,为4户困难社区矫正家庭争取救助款8400元,为5名社区矫正对象争取再就业贷款11万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院为认真贯彻积极对接新刑诉法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规定驻乡镇检察室检察官具体负责所在乡镇五种人员监外执行监督考察,记录他们在被执行期间相关情况,对矫正人员不服监管、有立功表现、脱漏管违法纠正等情形进行监督,确保矫正工作合法性。同时,规定检察官应当对矫正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核对,按照犯罪性质、刑期、考核期等标准逐项登记,为矫正人员建立档案,根据矫正人员犯罪性质、考核期长短等不同特点给予针对性的帮助,并坚持定期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见面,分析矫正人员情况,观察矫正对象变化,及时给予他们帮助,向他们进行法制教育,矫正他们不良心理。

    此外,该院还建立“一月一回访”机制,要求检察官每月必须至少回访一次监外执行人员,了解他们近期情况,依据监外执行人员不同阶段情况,采取不同的教育、引导方法,认真倾听他们的心声,及时排解他们的思想顾虑,解决他们的困难,并定期抽调精干力量至各乡镇给予矫正人员针对性的帮扶与支持,为他们重新回归、融入社会提供良好平台,助力和谐社会建设。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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