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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县检察院坚持走群众路线让百姓申诉不再难
作者:王振民 蒋玉芬 发布时间:2013-07-29 14:05:50
近日,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县检察院坚持走群众路线,推出“爱民”、“便民”、“亲民”、“惠民”等多项措施,积极为申诉百姓排忧解难。树立了检察机关执法新形象,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 平泉县检察院多年来始终坚持“以民为本,服务为民”的工作原则,将“爱民”、“便民”、“亲民”、“惠民”之风吹进百姓心里,拉近了控申接待工作与群众之间的距离。 “检察官这样热心地为咱老百姓办实事,如今问题解决了,我再也不用到处上访了!谢谢你们,检察官!”近日,农民林某手里拿着一面写着“感谢检察院执法为民”的锦旗,感激地说。 以前,百姓申诉看惯了“冷面孔”,吃多了“闭门羹”,然而在平泉县检察院笔者见到的是开门办公、挂牌接访;听到的是“您好”、“请坐”、“ 有事您说”、“ 感谢您对检察院工作的信任与支持”……申诉结束,接访者还会提醒你提出接访意见,对接访者做出接访评价。该院对评价意见实行天天查、周周清、月月评。此举受到百姓的一致好评。 “为了更好地方便百姓,我院积极拓宽申诉、举报的‘绿色通道’,设立书面、手机短信、电话等申诉举报方式。积极开展下访、巡访工作,采取定期接访和不定期回访、带案下访、送法下乡、入村巡访、设摊接访等便民的接访方式,此举受到老百姓的欢迎。办点实实在在的事,老百姓喜欢!”平泉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景华跟记者说。 为体现亲民,平泉县检察院设立了检察长接待日和全员接访制度。对于管辖范围内的及时分流,全程跟踪处理。对不属于管辖范围的上访,向来访人说明情况,并将案件及时转管辖部门办理。对于一些上告无门的上访者,积极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搭桥引线,做好安抚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何为惠民,即采取严守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及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坚持及时纠正错误,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属于国家刑事赔偿的,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认真做好刑事赔偿工作,及时兑付赔偿金;对经济上困难的,确需救助的来访者,该院积极联系相关部门解决问题,多年来该院已办理检察救助和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几十余件,发放救助资金六十余万元。 平泉县检察院以情感人、以心暖人,将文明接待之风吹进群众的心里,他们的“爱民”、“便民”、“亲民”、“惠民”措施,让群众“申诉难”这一问题得以有效解决,深得百姓的认可,赢得了社会广泛赞誉。 2005年至今,该院已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等多项荣誉称号。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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