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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寻乌检察院上半年办理未成年人案件5件5人
作者:刘志丰   发布时间:2013-07-29 15:01:31


    近日,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创新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理念,认真履行检察职能, 结合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特点,全力打造青少年维权品牌,有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据统计,该院今年上半年共办理未成年人案件5件5人, 不捕1件1人,相对不起诉2件2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院为认真贯彻积极对接新刑诉法关于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紧贴检察工作实际,抽调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女检察官组建专门女子办案组,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实行分案办理,对涉罪未成年人建立专门案卡。同时,规定案件承办人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案件材料后,经审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所涉案件重大,复杂疑难,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可以在24小时内书面商请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此外,该院还专门制定《寻乌县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实施规则》,具体明确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范围、适用程序,考察期限及考察义务,增强可操作性,并配套出台《寻乌县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建立专门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库,对于应当封存的案件,女子办案组应在宣布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将案件相关资料整理装订后移交本院档案管理部门予以封存,被封存的犯罪记录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彰显“人文关怀”。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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