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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检方"3+X"社会调查机制助失足少年重获新生
作者:王开军   发布时间:2013-07-29 15:29:03


    “谢谢检察官叔叔,我以后再不犯事了,好好地学门技术,孝敬父母。”日前,因犯盗窃罪被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邱某走进工厂当起了学徒。邱某的诚恳和坚定,让办理此案的江西省信丰县检察院检察官熊亮感到欣慰。邱某是该院实施“3+X”社会调查机制以来,挽救的第6位失足少年。

    2012年7月上旬,刚满16岁的邱某在三名成年男子的纠集下,翻墙进入信丰县崇仙乡叶某家中,盗得相机一部,零钱60余元。案发后,邱某在家长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审查起诉阶段,承办人通过讯问邱某、审查案件,了解到邱某是因一时交友不慎,误入歧途的,现在也悔恨不已,本质上并不是一个“坏孩子”,遂决定对邱某开展社会调查,为其重获新生提供尽可能大的帮助。最终,经过承办检察官的辛苦劳动,一份高质量的社会调查得以形成,邱某也因此重获新生,被作了相对不起诉处理。而这一切,都得益于该院“3+X”的社会调查机制。

   “3+X”的社会调查机制是该院在“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指导下,对未成年犯罪社会调查方法的深度探索和创新。其中“3”是指案件、环境、行为人三个维度。具体地说就是,事实证据、犯罪情节、犯罪行为等案件本身的维度;家庭环境、社会交往、事后表现等外部环境的维度;性格特点、成长经历、身心气质等行为人个体特征的维度。这三个维度是所有未成年人案件的社会调查都必须开展的工作。其中“X”是指针对不同的案件情况,开展不同的社会调查,具体地说就是根据不同的案件选择不同的社会调查主体和对象、侧重不同的社会调查内容和形式、作出不同的使用决定等。“X”是根据个案而选择开展的工作。

    在具体实施“3+X”调查机制上,该院主要通过走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所在学校、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的方式,向其邻居和亲友、教师和同学详细了解他们的性格特点、家庭环境、社会交往、成长经历、帮教条件等情况,按照三个维度和案件不同情况,分项目分重点的制作调查报告。

  实施“3+X”社会调查机制以来,该院共对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了社会调查,形成社会调查报告6份。根据这些社会调查报告,1人被作相对不起诉处理,3名被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2人被法院判处缓刑。“在开展社会调查的过程中,我深深的感受到了一个家庭对社会调查的希望。3+X社会调查机制不仅使犯罪未成年获得了新生,也为他们的家庭带来了光明。”该院公诉科熊亮说到。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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