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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宁都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采取圆桌审讯
作者:罗慧敏 发布时间:2013-07-30 14:09:46
为适应新刑诉法中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要求,江西省宁都县检察院告别以往的针对犯罪嫌疑人审讯采取的对立模式,改用专门适用于未成年人圆桌谈话审讯模式,并将圆桌审讯的圆缓理念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中,取得了明显的教育、挽回效果,2013年受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3件9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不起诉1件7人,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已回归校园。 所谓圆桌谈话审讯模式就是采用灵活性与严肃性相结合的原则,采用圆桌谈话式审讯方式,灵活运用与被告人生理、心理特点相适应的方式进行审讯的一种办案模式。其主要特点是通过对以往审讯室布局形式上的改变,对审讯的语气、态度、节奏的控制和掌握,由过去的棱角对立式改为圆缓相近式,从而营造一个缓和、宽松又不失去法律严肃性的审讯气氛,实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争取最佳的教育、挽救效果。 该院圆桌审讯室设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隔壁,圆桌审讯室内布置最醒目的就是一张圆桌,检察人员、被讯问人、监护人、辩护人不分前后高低围坐于圆桌四周,无对立感、气氛既严肃又缓和,利于审讯、教育、挽救的顺利进行。内墙挂有未成年人宣传教育图册,以及“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等标语,让审讯活动在熟悉、宽松、严肃的气氛中进行。 圆桌谈话式审讯模式是该院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根据未成年人身心特点逐渐摸索出来的一项创新式审讯方式,既贴合了法律要求,也符合了工作实际,检察人员用和风细雨、老师般的教诲方式对被采取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感觉如家庭般的关爱,未成年犯小甲说:“这没有我想像中可怕,检察官姐姐就像我家姐姐一样,让我认识到了错误,我会改正的。”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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